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根据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的次年起,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访问地址:https://www.qgfljg.cn)填报年度报告。

请今年仍未上传的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参照山西省气象局于2022年2月10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公告,按时提交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