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促进农业丰收、增加水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2024年我县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及《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高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有符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的天气过程。

二、作业范围:娄烦县行政区域。

三、作业设备:“ZBZ-QZFB”火箭发射装备、地面烟炉。

四、作业弹药:人工增雨火箭弹、烟条。

五、注意事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请公众远离作业现场;作业中可能出现弹药未爆炸落地现象,如发现故障弹药或火箭残骸,严禁敲打、拆卸、玩耍,以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请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县气象部门(5322332)进行报告。

特此公告

娄烦县气象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