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闭幕之日止,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暂停一切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

在此期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暂停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开展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

举报电话:0349-2166343

特此通告   

朔州市气象局       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