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气象局、山西省气象局以及长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加强全市气象领域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消除气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治市气象局决定面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气象领域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而交付施工的;雷电防护装置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应当组织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而未开展检测的或者经检测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的。

(二)无资质或者超资质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在检测中有伪造、篡改检测数据或者冒用签章、出具虚假检测结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未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而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未经批准擅自施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在禁止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

(四)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的;侵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场地,或者损毁、移动人工影响天气专用设施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5-2046449

举报邮箱:sxsczsqxj@sina.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政务中心B座1918室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甄别,及时做好受理核查处置工作,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