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基本目录所列事项为必须主动公开的事项,适用于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各单位在制定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时,可以在基本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或细化,但不能减少。地市级以下气象主管机构主动公开目录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