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晋中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晋中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榆次区迎宾东街555号,电话3205906)。
(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
全年,晋中市气象局通过各类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工作动态128条,通知公告9条,内容涵盖政务动态、晋中市防雷安全检查重点单位信息库、关于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和人影作业公告等内容。一年来,未收到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办公室总体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事务,通过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和山西省气象局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10.1.65.64/),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监督保障
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设立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原则、任务及部门责任分工。
压实工作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气象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市目标任务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晋中市气象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办理流程,晋中市气象局办理竣工验收审核承诺件1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2024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审核,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细化分类,提升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目清晰性,提高群众查阅资料的便利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