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1:32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编制2023年度太原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原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太原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紧扣太原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群众需求为目标,全力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充分依托山西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和地方政府网站,2023年,全市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80余条,通知公告9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18条。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气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每周气象要讯、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等基本气象资料产品,并开通了“雨情快报”“节日预报”“专业服务”等服务专题。

深入解读政策和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气象防灾减灾实际,及时准确解读气象防灾减灾相关政策,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了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强化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做好权责清单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防雷减灾监管行为。本年度共抽查检查防雷重点单位367家。

加大重点工作领域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要求公开预决算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市各级气象部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领导,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发表审核制度,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及保密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市气象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中仍存在部分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核查不够仔细、政策解读栏目更新有待加强等问题。

今后,将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加强对《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健全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拓宽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手段。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太原市气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