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7:19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编制2022年度太原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原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太原市气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气象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承办人负直接责任,进一步明确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依托山西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和地方政府网站,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70余条,通知公告9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18条。

  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气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每周气象要讯、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等基本气象资料产品,并开通了“雨情快报”“节日预报”“专业服务”等服务专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府公开的敏感性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不够,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等。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不足,全市气象部门将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