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7:16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编制2022年度太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原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太原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气象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承办人负直接责任,进一步明确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依托山西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和地方政府网站,2022年,太原市气象局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50余条,通知公告5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

同时,不断提升气象新媒体影响力、传播力。“太原气象”新浪微博作为我市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的新媒体发布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3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太原市气象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流程不健全,内容更新频率和更新数量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敏感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