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7: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气办函〔2019〕254号)要求,现公布临汾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方面事项及其附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不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在中央媒体上稿7篇,在《气象报》上稿34篇,在CMA网站上稿79篇,被山西省气象局《工作要情》采用13条,被临汾市政府《工作要情》采用6条。中国气象局微信、微博官方新媒体50篇,《临汾日报》报道临汾气象工作3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认真做好临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市气象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临汾市政府办统一建设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机关单位考核内容,我局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9.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

2、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满足不了公众需求;

3、信息公开及时性及全面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更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气象部门政务信息。

2、继续加强我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调整和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多样性、时效性,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更多的需求。

3、继续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能更好地将气象服务、防灾减灾等工作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