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1:04

运城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运城市气象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运城市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359-228237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运城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运城市气象局按照《条例》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机制。运城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运城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为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优化信息转载分享服务,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结合“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大型活动日开展市民科普活动。通过微信、抖音、微博、微信平台进行气象科普宣传,深入挖掘用户潜在需求,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公示公告等信息,为群众合理安排生活生产活动提供贴心的服务。2021年运城市气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021年运城市气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分类统计并填写本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分类统计并填写本年度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运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灾害天气的频繁发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方式方法还不够创新。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设立专人专岗培养专门人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运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气象贡献。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发展,强化信息公开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同时要抓好对内和对外公开,让信息公开更有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运城市气象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山西省运城市气象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