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26条,从强化雷电灾害预防措施、规范防雷工程管理职责、明确雷电灾害调查处置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山西省防雷减灾工作,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提高全省防雷减灾、科学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办法》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中关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相关要求,落实防雷减灾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和保障相关改革部署落地落实,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防雷减灾服务市场秩序,切实推动全省防雷减灾工作水平全方位提升。

《办法》要求,有效解决目前防雷减灾工作中存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划分不清等主要问题,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经济社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编辑:郝靖)